全焊接板式换热器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2025-04-28 22:49:30 |   作者: 乐鱼体育官网自助大巴黎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90,799,30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5,300,040股,本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485,499,266股,总计派发现金红利77,679,882.56元,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09%。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问题造成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整车和零配件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中的“汽车零件及配件制造”(C3670)。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

  汽车零部件行业景气度与下游整车销量紧密关联,因此在汽车销量连续增长的背景之下,汽车零部件行业表现持续向好。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领域创新要素已形成一定积累,创新环境逐步向好,相关财政和产业政策一直在优化、发明专利数量稳步提升,产业链条不断完善。

  国家相关中长期发展规划将持续不断推进高性能、低排放、节能型的汽车消费,按照统筹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交通出行三方面的要求,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承载量等因素,未来十年,中国汽车消费还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汽车消费也将进一步升级,零部件企业也能继续获得同步发展。

  腾龙股份是一家专注于汽车热管理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内领先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公司依托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汽车发动机节能环保零部件两大业务板块,汽车电子业务板块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为客户提供大范围的应用于传统发动机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同时公司在氢燃料电池领域有着积极的布局和拓展。

  1、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业务板块基本的产品为汽车空调管路、热管理集成模块(适用R134a及R744冷媒等)、汽车热管理系统连接硬管及附件、电子水泵、气液分离器、板式换热器等;

  2、汽车发动机节能环保零部件业务板块基本的产品为EGR(汽车废气再循环)系统、汽车胶管、柔性节(汽车用波纹管)汽车制动系统零部件等。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吉利、上汽、比亚迪、小鹏、赛力斯、理想、本田、沃尔沃、福特、大众、Stellantis、通用五菱、一汽、长安、长城、东风、广汽、蔚来等多家国内外汽车整车制造企业,也包括法雷奥、、翰昂、大陆、博世等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系统供应商,并通过系统供应商配套于玛莎拉蒂、保时捷、奔驰、宝马、奥迪、丰田、大众等全球知名汽车品牌,产品远销欧洲、北美、东南亚、南美等地。

  1、公司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业务,主要面向乘用车客户,主要客户既包括本田、沃尔沃、大众等外资/合资品牌和吉利、上汽、比亚迪、广汽、长城、上汽通用五菱等国产自主品牌,也包括问界、理想、蔚来、小鹏、零跑等造车新势力品牌。

  3、汽车胶管业务,商用车客户最重要的包含:中国重汽、一汽解放、东风商用车、北汽福田、安徽江淮等;乘用车客户最重要的包含吉利、长安等。

  4、汽车电子业务,主要客户包括:吉利、长城、上汽、广汽、上汽通用五菱、蔚来、赛力斯、东风等。

  公司生产模式为“非标定制、以销定产”。公司在接受客户订单以后,按照客户确定的产品规格、供货时间、质量和数量及时制订生产计划并组织安排生产,并兼顾市场预测保持适度库存。

  公司采购模式为“以产定购”。公司采购部根据月度订单情况及下期生产需求量并结合原材料实际库存状况制定采购计划。

  公司销售模式为直销。公司汽车零部件产品绝大部分为汽车整车制造企业配套,部分产品为汽车零部件一级系统供应商供货。

  1.外部驱动因素:公司基本的产品绝大部分为OEM市场,面向下游整车厂客户,产品销量受到下游整车消费情况影响。

  2.内部驱动因素:提升研发能力,加强整体研发实力建设,扩大产品线丰富程度,提升产品综合竞争能力。持续做好市场开拓,实现客户结构、产品结构的逐步优化及改善。同时继续加强成本控制能力,实现有效降本,提升盈利能力。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基本的产品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实现销售228,329.74万元,同比增长13.39%,EGR系统及传感器实现销售82,264.47万元,同比增长41.74%,汽车用橡塑类零部件实现销售64,305.15万元,同比增长1.44%。

  2024年,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中,国内销售300,980.01万元,同比增长21.07%;国外销售73,919.35万元,同比下降0.3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线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超主持,出席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4年度,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运作,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运行,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采取了相应整改措施,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内部控制与目前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公司始终坚持以风险为导向,持续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体系运行过程监督,进一步强化企业内控与风险管理,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的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照其所在岗位职务、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报酬,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监事会认为该方案对公司监事薪酬安排符合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需求。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的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是在保障公司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要经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价格经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及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2025年第一季度,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和法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运作,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9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较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0年11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首批备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857.2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45.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251.64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1家,审计收费总额8,151.63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该诉讼还在审理中。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2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华光环能(600475)、亚星锚链(601890)、航亚科技(688510)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华宏科技(002645)、雅克科技(002409)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华光环能(600475)、展鹏科技(603488)、洪汇新材(002802)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证天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证天业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公证天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一致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续聘公证天业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认为公证天业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良好工作水平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服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会议全票一致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公证天业支付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续聘公证天业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议案由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交,董事会决议公告等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腾龙路15号本公司1号楼5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5年5月22日下午14: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腾龙路15号本公司1号楼5楼董事会办公室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蒋学真、蒋经伦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注2:代收关联方水电费相关业务模式为:先由关联方按照预估的电费预付给公司电费,先预存电费金额后使用。后续公司与供电部门结算后按照实际电费金额与相关关联方进行结算。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汽车零部件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家用电器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类型:北京弗圣威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弗圣威尔”)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腾龙麦极客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极客”)40%股权、公司持有弗圣威尔15%的股权。公司自2023年开始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弗圣威尔新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类型: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蒋学真担任董事的企业。

  新源动力(河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源联合(广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合并统计。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为房租、代收水电费、劳务、采购和销售商品等,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不存在拖欠的情况。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为:以当地可比市场价或公允价格为准。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上述关联交易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或公允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开发贷款、中长期借款、承兑汇票质押拆分等。上述融资主要用于项目开发建设、置换现有债务、改善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且应在授信额度内,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担保方式包括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担保、信用担保、承兑汇票质押、土地房产抵押等。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和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整体融资安排以及长远战略规划。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事项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资产负债率较低,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次《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本次《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目的: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预计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投资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公司目前尚未就本次现金管理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经企业内部风险评估,公司此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事宜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相关投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本次委托理财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本次委托理财评估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将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进行大额现金管理的情形。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9,827,071.99元,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3,754,685.7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90,799,30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5,300,040股,本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485,499,2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679,882.5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1.09%;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的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线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蒋学线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同时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相关事项事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决算报告》,相关事项事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相关事项事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关事项事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77,679,882.5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09%。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所有委员均为关联人,均已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标准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蒋经伦、李敏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全体同意票通过本次议案。

  同意公司向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相关事项事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1亿元(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并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投资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公司及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授信担保方式包括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担保、信用担保、承兑汇票质押、土地房产抵押等。

  14、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各项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事项事先经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蒋学真、蒋经伦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事项事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沈义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赞同公司子公司北京腾龙天元橡塑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山东腾龙天元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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